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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离婚问题、

陕西 10-29 22:56  悬赏 0  发布者:zs110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孩子10岁了,男方几乎就没管过,我跟他也没了感情,他有时还对我实行暴力,也不管我和孩子的生活。我和他谈离婚,他也想要孩子,请问我现在的情况该怎么办!!这婚应该怎么离,孩子判给谁。。。
问题补充:
我现在想离婚,男方不同意,他现在也想要孩子,关键是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证,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我当然也想要孩子。。孩子现在10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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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9 22:5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0-29 23:04
一、你可以起诉离婚。
二、法院会征求你孩子的意见,判决。
回复时间: 2011-10-30 07:20
可以起诉离婚。孩子十岁会争取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1-10-30 08:03
小孩子10岁可以自己决定了。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1-10-31 09:38
小孩年龄十周岁以上的有自己选择随父亲或随母亲,建议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详细来电: 蒲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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