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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江西-九江 10-30 11:53  悬赏 0  发布者:泡泡2066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今年五月在九江接了一家门面,因上一家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未到期,花了3万2千元钱转给了我,当时和房东见过面,她也同意的,但是她不知有转让费,已经收了我一个季度的房租了,可现在房东知道了有转让费就说不租了,要收回门面,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合同没到期,合同上也没注明不得转让,房东单方面收回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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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30 11:55
您好,要求上家赔偿损失,返还转让费。
追问:

合同没到期,合同上也没注明不得转让,房东单方面收回行不行

回答:

您好,但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他是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1-10-31 21:55
房东收取你的房租表明已经同意上家转租给你,房东不能单方面收回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01 18:35
如果门面没有到期,不可以解除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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