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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回彩礼钱?能要回多少?

湖北-荆州 10-26 23:15  悬赏 20  发布者:z53492…… 给我留言  回答:(5)
男方与女方是经媒人介绍的,准备结婚的,已给女方总计3.5万。先给女方2万,女方用2万买了洗衣机,冰箱,床,3个桌子,还有些杂7杂8的东西<这些总计应该不到1W,发票的名字是女的》。昨天又给女方1.5万。现男方觉得感情不合《如女方不怎么理男方,无共同语言,女方比较自私,她自己也承认》,现未领证,未举办婚礼,已拍婚纱照。男方想要回这3.5万,不知道能要回多少钱?请快速回答,谢谢!婚期将近。还有1个星期就到婚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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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6 23:37
答;可以要回彩礼。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的情况符合(一)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09-10-27 09:57
可以要回彩礼钱。欢迎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09-10-27 14:36
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09-10-27 21:03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09-10-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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