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关于设计作品署名权的问题

 04-18 16:11  悬赏 10  发布者:chon2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本人之前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并是项目A的全程参与人员。项目完成后不久,本人从该公司离职,如今原单位以该项目参与上海市某个优秀作品评选,并获得一等奖,但本人在查阅网上公开信息时,发现原单位将本人的名字从项目组成员名单中私自删除。请问我原单位是否涉嫌侵犯我的署名权?如果提起诉讼,需提供哪些材料,成功率如何?一般应如何索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黄浦区]
  • 颜莉萍律师
  • 电话:13816380475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外地勿扰,谢谢合作)
  • 92832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6时28分
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尽管是职务作品,但如果您对此享有知识产权权益,应当享有署名权。但是,您是否享受知识产权,这是焦点,全程参与这个度是什么,创作部分有多少属于你的部分,你的贡献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没有财产内容的,所以也没所谓赔偿。
追问:

本人参与从了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汇报交流以及成果绘制的全过程,承担了约占项目50%的工作内容。如果不能要求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要求原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回答:

你说的这一切需要证据来支持,没有就是举证不能,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登报可以提出。

追问:

我有设计的原始电子文件,算是证据吗?

回答:

可以作为证据,但有没有用,不知道。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8 16:26
从你所陈述的情况,你是设计成员之一。如果申报的设计名单中没有你的名字,可以要求加上名字。如果提起诉讼要有相关设计原始材料,成功率较高。如果有奖金和收益可以得到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4-18 16:31
侵犯你的署名权,可通过诉讼来维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