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经济仲裁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经济案件

吉林-吉林 10-31 19:31  悬赏 20  发布者:90987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吉林省吉林市的一个普通公民,今年46岁,男,汉族。我离婚后,05年年初认识了在吉林市搞开发的法人杨志敏,女。当时她的开发公司已经处于停工状态。我开始给她做更换一栋楼的上水管线,接下来她要请我去她公司帮忙,我答应了。由于她也是单身,我和她领取了使我现在倾家荡产的婚姻。
    当时她开发的小区3号楼(20层)被建筑单位因欠工程款起诉查封,她跟我说这栋楼一共顶材料款12套房子,其中两套水泥和红砖的没有人顶名,让我找人顶替。她安排一个律师,在法院开听证会后,法院支持了这12套房屋的异议请求。这时,杨志敏通过物业经理联系了一个卖房子的叫肖铁民的,然后让物业经理把我领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将已经解除查封的两套房屋以开发公司的名义卖给了杨佩忠(因为顶名的两个人已与开发公司签订了退房协议),开发公司的每套房屋价格是20万元,肖铁民是以每套价格22.5万卖给杨佩忠,钱直接给的肖铁民,肖铁民当时每套房屋只给开发公司15万,并说等进户时再给余额5万,经杨志敏同意后,我就把钱拿回去交给了杨志敏,然后让我给杨佩忠重新开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收据。事后我才知道是杨志敏利用我给她找人顶名在法院骗取了这两套房屋(肖铁民一开始就从杨志敏那里知道此事)。后来这两套房屋被物业经理给再次骗卖了,而且被占用了。现在杨佩忠由于没有得到房屋,而法人杨志敏09年车祸去世了,就因为当时是我经办人,便把我和肖铁民告到吉林市经侦,2007年的事,2010年法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经侦才把我传去说我诈骗,逼我一是退55万元;二是把我送进看守所去,够不够诈骗让法院判。我说我既不是法人,钱也不是我个人拿了,况且公司一共只收了30万,经杨佩忠证实我没有说谎,但经侦还是让我必须退钱,把钱退了就不起诉你了,否则就送我进看守所。我当时自认倒霉,并且有事情要做,便通过朋友把我自己住的房子抵押了35万,交给经侦33万,退款30万,取保1万,其余两万我就不知道是什么钱了。原以为这就没有事了。2011年经侦传唤我时我不在吉林市,等我回吉林市的时候经侦已经把我通缉了,我又被抓去,又逼我拿了5万。经侦把肖铁民也抓住了,可没有让肖铁民退钱,就把他放了,经侦私下里跟我们说,肖纯属老猫肉,蹲看守也是老油条了,逼他也弄不出钱,你还是把钱都拿了吧,最后你再跟肖铁民算。现在又让我把肖铁民收取的25万(我已经替他退5万了)全部由我退还。现在经侦已经把我的案卷已经移交到了检查院,检查院的口气和经侦是一样的,只不过又加了一句,没拿到房子的人闹的凶,我们也没办法,要不他一个劲儿地上访啊!我现在已经倾家荡产了,无力再偿还本不属于我的债务。我也是被害者啊!政法机关为了自己的政绩,‘维稳’及“息访”率,说是替老百姓解决问题,并且怕杨佩忠闹事再次上访。难道我不是老百姓吗?为什么口头上说“我们知道你挺冤枉的,是替罪羊,但杨佩忠总在上面闹,上级领导总批评我们,我们也没别的办法”。
    他们还说钱是钱,物是物,钱你虽然退了,但你诈骗了55万,要判的话也得是10年监狱,我现在就想知道我怎么就成了“诈骗”呢?我也不是法人、也不是什么股东,虽然我们是夫妻,但我只是一个办事人员呀!我现在真是弄不明白啦!
    我现在就被逼的走投无路,看到你们的法律咨询台,所以才给你们写信,希望你们能够帮帮我,给我出出主意,也给我一些法律方面的好的建议。多谢啦!!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08 08:17
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8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15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81
辽宁 大连
人气:112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