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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劣质煤

陕西 10-31 20:15  悬赏 0  发布者:fxm060…… 给我留言  回答:(2)
某企业单位内部有个热电厂,该企业的几名职工负责监督运煤。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与拉煤司机受贿,收拉煤司机4000元,多次偷换劣质煤。请问:他们的行为违反哪些法律?是否构成侵占罪?若不构成犯罪,可否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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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31 22:2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涉嫌商业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1-01 10:02
建议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商业受贿罪,详细咨询请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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