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皓元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赔偿金

河北-秦皇岛 11-01 07:51  悬赏 0  发布者:ltt12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村里分到了土地,结婚后把户口签到老公村里了,现在我们村将土地转让,有土地赔偿金,像我这样土地在村里,户口不在村里的,能得到土地赔偿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1 07:56
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如果你在你老公的村里没有承包到农村土地,那么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你在娘家的责任地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权,你可以取得该承包地上的相应补偿(赔偿金)。
追问:

像我在上学期间村里分配的土地,我户口在学校没有分到土地,能和外嫁女享受同等待遇吗?

回答:

如果你是农村居民,你可以要求承包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权利,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11-01 09:01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2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9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