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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属于一般违法还是犯罪?

 10-29 13:08  悬赏 0  发布者:天地天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
有人非法侵入我至少七个计算机信息系统,含电子邮箱、网站帐号等,并加以非法控制,还用我的社交网站帐号冒充我发表诽谤我本人的信息、诬陷我从事违法活动并进行辱骂,此人还查看我电子邮箱及社交网站上的站内邮箱里的大量私人信件(共七个邮件系统,查看了至少几十封本人未读邮件),还删除其中部分邮件,并冒充我向相关网站发邮件,以骗取本人在相关网站上的登录密码。此外,此人还以屏幕截图的形式将我的邮件内容在互联网上公开(具体内容为我在别的网站上的登录密码),并公布包括本人姓名、照片、手机号码、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在内的大量隐私信息,还在网络上公然教唆他人侵入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提供具体步骤。请问公安机关能否根据上述的事实立案,就此人非法入侵并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秘密权以及进行诽谤和散布隐私的行为进行调查?
问题补充:
此人还篡改了登录密码,致使我现在还有至少两个邮件系统仍处于其非法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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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29日 13时25分
可以报警,涉嫌犯罪。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如果我要求公安机关按刑事案件立案应该是可以的吧?
评论者:王平律师
时间:2009-10-29 13:30
报警处理。
评论者:魏述弟律师
时间:2009-10-30 07:35
报警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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