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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小桔科有限公司技书 告小桔科技以欺诈行为诱骗加盟,要求赔偿所受行政罚款30000元

广东-肇庆 04-23 15: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起诉小桔科有限公司技书

  告小桔科技以欺诈行为诱骗加盟,要求赔偿所受行政罚款30000元。

  滴滴专车司机欧阳先生在兼职经营滴滴专车生意时,在广宁县高铁站被广宁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查扣车辆并认定为非法经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被处罚金30000。欧阳先生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欺诈行为诱骗其加盟该公司,收取管理费却无法保证其属于合法经营,并遭受行政罚款,损害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小桔科技赔偿其所受的行政罚款30000元,并由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对欧阳先生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的北京橘子组赁有限公司就上诉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欧阳先生于2016年3月(时间不确定)通过上传汽车照片及个人相关证件,经小桔科技公司审核通过,成功注册成为一名滴滴专车司机。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欧阳先生作为滴滴专车司机属于合法经营,并指定由汽车租赁公司对欧阳先生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然而2016年4月21日16时21分,当欧阳先生通过滴滴专车软件派单在广宁县人民路广宁站接单时被广宁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认定欧阳先生行为违法并查扣欧阳兆强的车辆,并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

   欧阳先生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既然同意其加盟挂靠在其公司经营客运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就应当保证其行为属于合法经营行为。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就滴滴专车取得合法的行政经营许可,导致欧阳先生遭受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北京橘子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委派的管理公司,也应就欧阳兆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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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24 19:49
起诉小桔科有限公司,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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