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户口在什么情况下会取消?

陕西 11-02 21:47  悬赏 0  发布者:大毛毛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迁户口前08年办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20年。09年迁回老家,现在告诉我四天内回去办身份证,否则户口取消。请问他们能吗?
还有我妈的户口,因为当时是非农业,家里安置不了,管户籍的要求在乡镇,结果现在没有了。问他们,说让找以前管的,都退休不在了,换几个人了都。这样该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2 21:5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家属申请,社区(单位)出具证明,带居民《户口簿》,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带居民《户口簿》,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不再收回居民身份证;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带居民《户口簿》,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其身份证;
    (4)、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持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到失踪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公民下落不明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持人民法院失踪人员死亡判决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失踪人员死亡注销户口。
    以上人员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未死亡,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应立即向原人民法院和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撤回宣告及判决后,进行恢复户口登记。
    2,详细情况建议直接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1-03 12:03
在有效期内不用换证,你妈的户口,可以告派出所,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辽宁沈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北京东城区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714
湖北 潜江
人气:201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