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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子女的待遇

天津 11-04 10:42  悬赏 0  发布者:我要维权O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现在已经知道有这项条例,但我电话咨询我所在的大港区社保,回答是不知道有这嘛事,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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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4 10:51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追问:

黄律师您好!我现在是没有生育险的,领取失业金期间怀孕,我是明年二月份的预产期,失业金领取的最后一次是明年四月份,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我享有五个月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关键是我怀孕在身,离我所在的天津市大港区社保申请失业金的地方交通不是很方便,所以采取了电话咨询,可对方竟然不知道此项补助费,请问我给怎么维权?生育后多长时间内可以领取此项补助费?

回答:

建议直接到社保部门查询。

回复时间: 2011-11-04 10:45
如有生育险可以申请领取
追问:

我是没有生育险的那种,如果有我就不费劲了

回答:

失业前是否应有单位缴纳而未缴,可以追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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