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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房产产权问题

江苏-苏州 11-04 20:12  悬赏 20  发布者:Abi4176 回答:(6)
您好,情况如下:我与女友现已买房,首付15万,我付12万,女友3万,后期装修及家电12万,我方3万,女方9万。即房子至今花费27万,我出资15万,女方12万。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因为特殊原因只写了女方的名字。现在因为性格不合可能要卖房分手,请问在法律上房子属于谁?如果属于女方,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那部分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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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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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05 09:11
从法律上讲,房子属于她。协商处理,要回你的出资。
回复时间: 2011-11-04 20:31
可以主张按出资比例共有,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1-11-04 20:51
房产证上登记了她的名字,对你不利。
回复时间: 2011-11-05 00:05
如果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属于女方所有,如果你有出资额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该出资额的。
回复时间: 2011-11-05 10:19
房产以登记为所有权人,但你有证据证明你出资和数额,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回复时间: 2011-11-05 20:30
如果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法律上属于女方所有,如果你有出资额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该出资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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