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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村打防洪坝,占用我现耕地4亩多地做坝的泄洪槽,当时未签协议

陕西-西安 04-25 22: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0年我村打防洪坝,占用我现耕地4亩多地做坝的泄洪槽,当时未签协议,也没有打招呼协商,在推地时我村所有领导在北京旅游,直至2013年他们单方丈量后给我们每亩地一次性赔偿三千元,可是还占用我村另一家人的地分为两部分赔偿,靠近我们仅有的几分地也做坝的泄洪槽每亩也按三千元,另一部分用做坝通向乡村道路而开的路,每亩按一万五千元赔偿,这部分地较多,并且这家人用铲车参予修坝工程。我们在村里单门独户,和村领导一向不和,乡政府协调向着村里,县信访办又返回镇政府,一直拖着不解决,后来诉至法院,法院驳回起诉,村民自治每亩赔一分也无权管。到土地局查文件,能源开发占地每亩两万二千元,我们不属于能源开发占地。可我村甚至我县任何占地,即使卖坟地每亩也不低于一两万吧,失去土地,后辈儿孙如何当农民,吃啥,干啥?咨询省国土部门省信访办他们也不懂,求高人指点迷津!我们是陕西定边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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