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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中毒死亡3个人(在饭店的宿舍)

辽宁-鞍山 11-05 22:57  悬赏 10  发布者:a33289……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的一个亲属在饭店打工,每个月3000元(男年龄33城镇户口,已婚有孩11岁,双方老人也都健在).
因为在饭店的宿舍,和煤气盘连接的塑料管压力大而脱落,而煤气中毒死亡了!(煤气盘关闭了,但塑料管前端
的煤气铁管没关闭。)。
   同时死亡的还有两个人,分别是男22岁未婚-男26岁未婚.煤气盘后面的软管是其中一个死者后接上的大约有
一年时间了(这是第4个人一个幸存者-做的证-说的,本来他也是应该住在宿舍的!但后来家里有事就回家了 ,
),有3米长。 
   是这第4个人幸存者第2天早上8点多钟回来上班时发现了现场,发现后先通知了饭店老板!一直到中午12点以后才通知家属! 
   疑问1:发现第一现场当时没有立即通知家属,过了4个多小时后才通知家属(早上8点-中午12点以后)?*
   疑问2: 看见尸体第一眼时就在尸检中心了?
   请问:1我们应该跟饭店老板提起索赔要求么?  
         2依据是什么?  
         3应该要多钱?  
         4老板有多大的责任?  
         5要打起官司我们的亲属(死亡人)和对方饭店的老板都应该各付多少责任,他们3个死者都一样么?请帮忙解答急急急!十分感谢!!!!
    补充:饭店老板有一定的势力,怀疑通知家属前,饭店老板做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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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12:21
死者家属可向饭店老板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死者有过失(如关闭煤气阀门有安全隐患),可适当疬
减轻雇主责任。在这一过程中,使用煤气者可能承担较重责任。
 详情可来所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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