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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上海 11-06 04:12  悬赏 5  发布者:Otz1593 回答:(3)
儿子成年后,母亲再婚,母亲和继父一起居住在儿子和母亲共同所有的房子里(产权证上只有儿子和母亲的名字),户主为儿子。儿子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儿子和继父算不算继承法中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不是,该怎么做,才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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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6 06:03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1-11-06 12:29
不属于。如你所述,已经无法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
回复时间: 2011-11-07 17:12
不属于。只有未成年时共同居住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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