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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医药费先行理赔

河南-济源 11-06 22:34  悬赏 5  发布者:jyedu 给我留言  回答:(1)
朋友骑电动车横穿无信号灯路口,被半挂车撞伤后昏迷,交警部门认定半挂车负主要责任,朋友负次要责任,但是没有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
半挂车是全险,交强险加上商业险,最高可以赔付72万元。
目前朋友经过两个多月的抢救治疗,已花去医药费近40万元,车主仅给了15万元。
因为还需要继续治疗,但是车主和朋友的家人都已无力支付医药费用。
去保险公司咨询后,保险公司说可以让车主到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将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权利转让给伤者(我的朋友),先行理赔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但是前提是交警部门必须有明确的责任比例划分才能先行理赔。
问交警部门,交警却说不能出具,可以让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出具调解书,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划分比例。

问题1: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到底应该由谁划分?
问题2:还有什么办法让保险公司尽快先行理赔?
问题补充:
说明:已通过交警部门从保险公司提前支取了交强险中的抢救费用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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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09:34
你好,一般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行赔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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