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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律师您好 :

辽宁 04-28 14:19  悬赏 0  发布者:01801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老公结婚不到一年,男方提出离婚!我有3个问题需要咨询
1:关于彩礼(已经登记在一起生活)男方提出要会彩礼女方需要退还彩礼吗?
2:关于房屋装修(婚前男方买房,婚后我父母出资装修)如果离婚装修款可以退还吗?
3,男方在结婚以后就渐渐疏远我,因为他单亲和妈妈一起生活。结婚以后他这种冷漠给我照成很大压力,男方对我没有语言,也不关心,心不在焉,只要我一提关于生活费等问题就与我争吵!本来几句话的事情,他都闹的非常大!这是家庭冷暴力吗?我可以去哪里维权?
结婚以后他答应每月给我生活费,直至上个月我去找他妈妈才给我一个月的生活费3000元!以前都没有给过!他没有工作 就天天在家炒股票!我想请问律师 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是在银行工作,结婚以前他是个非常老实也是很懂礼貌的人,现在性情大变!我也是非常苦恼!我知道很多因素都是他妈妈在我们中间寻衅滋事,所以在照成今天我们夫妻矛盾这么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8 15:30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6-04-28 15:43
你好,1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具体情况可与律师面谈。
建议好好沟通
回复时间: 2016-04-28 17:28
双方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钱不予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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