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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判定未构成交通事故

云南-德宏 04-28 16:47  悬赏 0  发布者:vivi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汽车右转打灯靠边停车,因转得有点急,停好车后下车看见离车还有一段距离,一张无牌照、未戴头盔,还把小孩放在座位前面的摩托摔倒在地,此时汽车与摩托车未发生碰撞。汽车主方立即将对方送到医生就诊治疗,所有医疗费用都是汽车主方承担。且在对方康复期间,汽车主方多次到对方家中探望,送去药品、营养品及儿童玩具。康复后交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因为不构成交通事故,不能鉴定责任,只能是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双方报保险的角度,建议鉴定摩托车主方为主要责任,汽车为次要责任。但是摩托车一方不同意,最终未达成协议。现交警方已做结案处理,但是摩托车一方表示不服,认为应判定汽车一方的责任,或者至少双方各自一半的责任才满意,请问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汽车一方应如何维权?在这次事故中,应如何判定双方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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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4 15:27
如果对方不服就让对方起诉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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