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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谁的责任

 11-07 10:11  悬赏 20  发布者:储心雨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去年和别人有点误会。他带来10几个人到我厂来闹事,把厂里的电拉停了,结果对方80岁的父亲不小心跌倒了,受了伤。结果派出所调解。我只同意垫付。还写了收条,落款人是派出所里的人签字的。垫付了6000元/请问我这钱可以要回来吗,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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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07日 10时40分
对方父亲跌倒跟你厂停电的连接点是对方拉停,属于自作自受,你何须背这个黑锅?但是不据理力争,事后你如何证明是对方拉停电的呢?这个问题不解决,钱是要不回来的。
追问:

是他老婆拉的电。之前已经拉过一次电了。他父亲是上去帮忙,这些派出所都有档案的。收条是这样写的。今收到///垫付///医药费6000元。经办人///

回答:

你可以试着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垫付的医药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09:43
按照警方确定的责任分配,据你所说,你没有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追问:

那钱能要回来吗。该怎么要。但对方坚持我是我把他父亲推倒的。可我当时离他还有一段距离。手根本够不到。派出所也有记录。证人也说我没推。那他拉我的电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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