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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04-29 01:10  悬赏 0  发布者:荞麦夫人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的,我姐夫在成都一家电梯单位做维保,因工身亡,现在老板想私下解决,协商结果如下:工伤赔付:62万,父母赡养费用:10万,女儿抚养费:24万,其中工伤赔付四等分,请问各位专业人士,这样计算合理吗,还有就是单位没有给姐夫买意外伤害险,电梯属于安装机电行业,高危险种类,单位是否需要强制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位如没有购买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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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29 19:06
合理。
回复时间: 2016-04-29 10:36
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核算。
回复时间: 2016-04-29 11:18
你好,(3)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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