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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上户已2年,现在有关单位提出罚款?

四川-巴中 11-07 11:54  悬赏 20  发布者:gbH6610 回答:(2)
我是河南人,老公是四川巴中人,结婚6年,育有一二一女,户口都在四川这边,二胎为一女儿,已上户2年,但是现在有关单位却提出说查证我们是采用不正当渠道落户的。需一次性缴纳罚款2万元,如若不交,则采取从农业补助金里面扣除的方法,并且女儿九年义务教育享受不到国家任何优惠政策!请问,这样处罚是否合法?我们夫妻是不同地区,每个地方政策有大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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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12:33
不合法,

超生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依法进行,不能因超生而剥夺其依法应当享有的政府补助、义务教育等。
回复时间: 2011-11-07 12:39
您好,可以要求你补交罚款,但不能剥夺其他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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