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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

 11-07 12:38  悬赏 10  发布者:VNO3332 回答:(3)
2008年因为结婚买的房子,当时父亲拿了20万付了首付,我跟我老婆贷款10万,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和我老婆,还有我母亲的名字。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去年因为一些事情,打算去办房产证,也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撤销我母亲的共有权。后因为种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现在因为特殊原因,婚姻没办法继续下去了,打算离婚,牵扯到房子的问题,房子现在估计能卖到八十万。这个财产具体应该怎么分配呢。我父亲说他要拿走三分之二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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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12:4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07 12:53
首先这个房产首先是你们夫妻的按份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为你和你父亲共出资25万元,你爱人出资5万元,你占房产的六分之五,你爱人占六分之一的数额予以分割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1-11-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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