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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房产

贵州-黔东南 11-07 15:42  悬赏 5  发布者:PFR8440 回答:(3)
婚前我老公的房产做了公证,但有贷款是未还清的,结婚后在我的要求下他同意将房产与我共有,但由于有贷款未偿还所以不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后来我们就做了房产公证,内容是:房屋归我们共有,贷款我们共同承担。现在我们离婚的话,这个公证是否有效,我能否分得一半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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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7 17:04
有效的。按照公证书内容处理就是。
回复时间: 2011-11-08 17:45
有效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09 14:38
公证当然有效,你可以分得一半房产,但也得承担一半的房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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