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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买卖吗?

北京-宣武区 11-03 15:07  悬赏 0  发布者:shuiyu…… 给我留言  回答:(6)
1.公房,每月给房管局交租金,有买卖权吗?可以卖使用权吗?
2.此房以前由我姥爷姥姥居住,我和我母亲的户口也在这里。姥爷去世后,房子由我们居住。我母亲姊妹们要求分房产,这有法律依据吗?怎么分割?若我母亲姊妹起诉到法院,会怎么判决?有胜率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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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3 15:13
1、居住人作为承租人,无权买卖,也无权买卖使用权,只能在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转租。
2、你姥姥姥爷对该房没有所有权,不属于应分割的房产,如果起诉到法院,不会得到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09-11-03 15:23
居住人作为承租人,无权买卖,也无权买卖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09-11-03 19:04
既是公房就说明房子并不是你们的,你们产既无权买卖,也无权分房.
回复时间: 2009-11-03 19:06
公房不得买卖。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回复时间: 2009-11-04 17:36
         公房,每月给房管局交租金,法律上没有买卖权,不可以卖使用权。

    房子由你们居住,你母亲姊妹们要求分房产,没有法律依据 起诉到法院估计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09-11-04 20:11
你好!
公房是不可以买卖的,但可以变更承租人!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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