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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分户产权

四川-成都 11-04 09:09  悬赏 15  发布者:jojota…… 给我留言  回答:(5)
最近开发商通知我收房但是要我缴纳3%的契税。根据成都市相关购房优惠政策的规定,我的房子只需交1.5%。 开发商的理由是他们不知道业主购置的房屋是第几套房所以要先统一收取3%的契税到时候办理产权以后再退。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于是提出自己缴纳契税以及其他办理产权产生的费用。开发商让我写承诺书说明如果我自己办不下来与他们无关。我在承诺书中加了一条就是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如逾期没有办理大产权,或者不协助我办理分户产权导致我在合同约定时间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要负责。开发商对此不同意并开始回避我。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开发商的做法(收取3%的契税)对吗?
问题补充:
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缴纳比例,只说由交房时开发商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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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4 11:23
合同是如何约定,但不能超出国家收取的比例。
回复时间: 2009-11-04 13:49
按照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1-04 18:38
开发商办自己可以节约时间。
回复时间: 2009-11-05 08:14
应当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回复时间: 2009-11-08 08:04
按照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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