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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4月27号上午驾驶单位同事车辆往沿国道212线快车道上正常行驶

四川-南充 05-02 11: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于4月27号上午驾驶单位同事车辆往沿国道212线快车道上正常行驶,未超速,在离义兴3致5公里处即中岭段将一行人66岁快步从对面车道经隔离花台小缺口横穿,因避让不及,踩不住车,将行人撞到在地,现在医院治疗抢救,(具初步检查伤者之前基础病较多)我也积极配合医院,请问,交警该如何责任划分,若医治无效死亡,我该如何承担责任,会不会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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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南充]
  • 王欢律师 VIP
  • 电话:18111023547
  • 83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2 13:39
你好,交警会根据相关调查取证情况划分责任如果你不是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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