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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法院判决负主要责任,肇事车已被拍卖付赔偿金,其余的未付,如果现在去负刑事

甘肃 11-09 16:00  悬赏 0  发布者:学业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一个亲戚60岁五年前在深圳为其儿子带小孩,出门倒垃圾横穿马路时被一工程车撞倒当场死亡,后来法院判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经济损失13万多,法院宣判后,肇事司机一直不予赔偿,也找不到人,后来 在无赖之下,法院只好将扣下的肇事车予以拍卖,共2万多做为赔偿金进行了赔付,其余10万多一直未付,致使这个案子在交警队未结案,现在当地交警队要求其结案的情况下,肇事司机找当事人谈判要求到交警队去结案,但其要求降低法院的赔偿金的一半,当事人不愿意,请问,如果当事人不要这个钱,而要其负刑事责任的话,他能在监狱里蹲几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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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9 16:13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争取在最大利益的范围内调解。
回复时间: 2011-11-09 17:39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量刑幅度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至于最终法院会如何量刑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才能定夺的。
回复时间: 2011-11-10 16:53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争取在最大利益的范围内调解。

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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