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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05-04 16:12  悬赏 50  发布者:zbli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29)
我父亲是铁路系统员工,1996年分得铁路房产楼房两套,产权属于铁路,父亲每月交房租每套70元给铁路。这这两套楼房中的其中一套父亲让我四哥住,另一套由父母和五哥同住。1998年父亲病逝,铁路房产部门就把居住人父亲的名字改为母亲的名字,房租由母亲交。2000年,铁路房产改制,个人可以以成本价购买,当时母亲没钱,由五哥垫资购买了与父母同住的那套,产权变更为母亲名下(购买时,五哥要求改为五哥的名字,铁路房产不同意),四哥住的那套就没买断,一直由四哥交房租,直到2015年,四哥才出资购买了自己住的那套楼房,并在购买时变更产权人为四哥的名字(四哥是铁路系统员工,五哥不是)。由于父亲走后,五嫂虐待母亲,五哥惧怕五嫂,五嫂将房产手续藏起来不给母亲,五嫂说房子是属于他们的,理由是房子是由他们出钱买的。母亲于2016年4月8日向当地法院起诉五哥五嫂,要求五哥五嫂搬离同住的楼房并返还房产手续。4月28日法院通知5月13日开庭,母亲去取法院传票时,办案法官说此案不属于原物返还纠纷,应属于遗产纠纷,本应驳回重新立案(起诉书上并没说明父母与五哥同住的那套楼房是父亲去世后购买的)。请问:1 铁路分给父亲居住的两套楼房,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和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有否的法律依据?2 父亲去世后,由五哥垫资购买的产权属于母亲的那套楼房是否属于父亲的遗产?是否的法律依据?3 四哥购买的那套楼房是否属于父亲的遗产?是否的法律依据?4 产权属于铁路,居住人是父亲,父亲去世后铁路将居住人改为母亲,居住权是否能继承?是否的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父亲去世前没由任何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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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5月07日 21时08分
1、铁路分给你父亲的房产,没有买断,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2、你父亲去世后,由五哥垫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母亲名下的那套楼房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五哥垫资实际属于借款,可以在遗产中扣除归还;3、你四个哥是铁路职工他购买的房产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你父亲的财产,更不是遗产。4、铁路房产属于公有房产买断,同住的成年人享有居住权,你五哥享有居住权;5、你父亲去世,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五哥居住多年,享有居住权,而且他也有你父亲一半遗产的继承权,所以你母亲起诉“要求五哥五嫂搬离同住的楼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你母亲如果坚持起诉,会被法院驳回的;6、但是你母亲可以申请继承遗产诉讼,法院的作法是正确的。6、法律依据就是国家的民事法律和我们国家特有的“公房出售房改政策”和人民法院处理这类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实践。
我的补充: 2016-05-07 21:14
修改第5、6条你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父亲去世以后买断的)不是你父亲的遗产,但是你五哥有居住权;所有你母亲要求搬出不会得到支持的,但是本案也不是遗产继承诉讼。法院要求按照遗产起诉没有道理和依据。
追问:

你好!按照房改房的政策,同住的成年人享有居住权,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房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买卖。如果我母亲想卖掉由五哥垫资购买在我母亲名下的和五哥同住的那套楼房,我母亲就侵犯了我五哥的居住权,请问:1,如果我五哥不同意,我母亲是否有权利出售和五哥同住的那套楼房?2,母亲的所有权和五哥的居住权哪个更优先?3,我母亲和五哥五嫂的矛盾很厉害不能调和,母亲是否有权利立遗嘱将这套楼房赠与除五哥以外的任何子女?

回答:

1、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都规定“房改房应该5年以后和同住成年人同意”所以你母亲不能出售房改房;2、不同的权力没有什么优先权问题,互不干扰的(是你的房产,我可以居住)。3、你母亲可以遗嘱把房产给任何人,但是居住权也是很难解决的(这是我们国家房该政策的一个弊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徐律师对问题的回答很简洁明了,法律法规也很明确,让人看后豁然明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4 10:51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04 10:58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详细情况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02
需要结合证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02
您好,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07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18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33
去世后再买的,又不在你父亲名下,不是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39
建议带材料来所详谈
回复时间: 2016-05-04 11:48
你好,房产登记在你母亲名下,应当属于你母亲的财产,房产证在不在你母亲手里,她可以到房管部门挂失之后再重新补办,不用起诉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4 12:36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5-04 16:16
起诉法院要求法定继承确权,问题复杂建议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5-04 16:41
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4 16:52
您好,建议委托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5-04 17:01
如果没有登记在父亲名下的话很难认定为父亲的遗产。
回复时间: 2016-05-04 17:0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改房中有去世一方工龄的不算做遗产,但具体问题还需要详细陈述,建议您聘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05-04 18:05
您好: 
我长期代理房地产纠纷的案件;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05-05 09:27
关于你母亲名下的楼房,原则上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你五哥的出资属于垫付,是否有你父亲的遗产份额,关键要看房改时的具体政策,如果有,你们其他子女、你母亲和你五哥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你四哥的房产要看购房时的具体政策
回复时间: 2016-05-06 16:26
您好!根据您初步描述,很难认定为遗产,鉴于案情复杂,建议您电话详询。
回复时间: 2016-05-07 19:38
你好
    1 铁路分给父亲居住的两套楼房,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和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有否的法律依据?
    由于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房子都没有买下来,你们只享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所以是不能进行继承的。
    2 父亲去世后,由五哥垫资购买的产权属于母亲的那套楼房是否属于父亲的遗产?是否的法律依据?
    五哥垫资的房子购买时父亲已经去世,原来的承租人是母亲,所以房子属于母亲的财产,不属于父亲的遗产。
    3 四哥购买的那套楼房是否属于父亲的遗产?是否的法律依据?
    四哥的房子由四哥出资购买,且经过母亲同意登记在四哥名下,应当属于四哥的财产,不属于父亲的遗产。
    4 产权属于铁路,居住人是父亲,父亲去世后铁路将居住人改为母亲,居住权是否能继承?是否的法律依据?
    居住权属于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不过铁路按照当时的政策将居住人改为母亲,所以母亲在父亲去世后享有使用权,不产生继承的问题。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5-07 19:56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谁的就是谁的
回复时间: 2016-05-07 20:14
你好!
1、公租房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共同居住人有继续承租权。
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承租者外迁或者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由此可见,公房本不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只是具有承租权而已,因此你父亲去世后,与他共同居住的人员有权获得继续承租房屋的权利,多人都有承租权的协商解决。
2、你父亲去世后,该房屋不属于遗产,不论你四哥、你五哥占得房产都不是。法律依据同上。
3、你五哥出资购买后,房屋在你母亲名下,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你五哥出资部分,属于你母亲的债务。
4、你四哥出资购买后登记为房屋所有人,该房屋就属于你四哥的财产了,当然其他共同居住人可以得到适当的补偿。法律依据为物权法第17条。
5、居住权问题,也就是承租权问题,在第1条中已经回答、
很乐意为您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7 20:20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07 21:39
依法维权,详询来电
回复时间: 2016-05-07 23:13
您好,需要具体结合案情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5-08 07:37
答;1,公产房不发生继承。2,不是遗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3,不是,是你母亲的财产。因为登记在你母亲名下;4,使用权可以变更,承租人死亡的,同一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承租。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8 09:25
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回复时间: 2016-05-08 11:15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6-05-08 15:10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详细情况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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