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夫妻一方的长期冷漠,可以作为另一方找情人的理由吗?

河南-开封 05-05 15:16  悬赏 0  发布者:638356…… 给我留言  回答:(5)
因性格不合,难以相处,导致甲方身心疲惫,最后形成了长期不沟通,不理睬的态度。而乙方也没有提出不满,也没有调解的意思,同样也是不沟通不理睬的态度。

乙方到外面找了情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怀了情人的孩子。

请问律师:
1.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如何判定过错?

2.乙方能否把甲方的冷漠当做其出轨的辩护理由?

3.如果一方冷暴力,另一方应该寻求途径调解,实在不能解决就到法院起诉离婚。乙方以甲方的冷漠为借口,对自己的出轨行为做辩护,能否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4.如果甲方起诉离婚,双方有没有精神赔偿责任?  还有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给谁的可能性更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5 15:17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重婚罪,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追问:

没有和情人登记结婚,也可以是重婚罪?

回复时间: 2016-05-05 15:20
乙方为过错方,其他问题可个人协商
回复时间: 2016-05-05 15:23
您好,不能一对放不理睬作为出轨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16-05-05 15:29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6-05-06 11:02
1.乙在婚姻存续的情况下出轨并怀情人的孩子存在过错。(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2.不可以。
3.不能。
4.甲方可要求乙方给予损害赔偿,谁的条件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就判给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北京东城区
山东聊城
广西南宁
广东广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01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5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6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3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