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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 11-06 15:18  悬赏 10  发布者:海角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在海南文昌清澜镇,现在那个地方被国家征用用做南海卫星基地建设,对被征的田进行补偿。第一笔补偿款已经发下来,家里每个人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我的多,二哥和他的小孩,老婆的少,现在二哥要求要把这些钱平均分配,我觉得不合理,因为这样一来,他少的到最后会变成最多,我本来是多的到最后变成最少。因为这是发给个人的,只是钱统一打到了妈妈的账户,妈妈是户主。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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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6 15:34
如果是补偿到每个人的名下,打到你名下的补偿款就是属于你的,你可以据此要求将此款划到你的名下,若分配不合理,必要时你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1-07 11:05
根据有关补偿文件和协议的规定对补偿款进行分配,否则可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1-08 10:34
根据补偿确定的标准分配,如拿不到应得的数额,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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