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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小学生意外伤害

 11-12 08:14  悬赏 50  发布者:A52423……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淄博 回答:(5)
我的儿子今年八岁了,前几天在学校里下课休息的时候和他同学玩游戏不小心把他同学的右手大拇指踢伤了,经诊断为右掌骨基底骨折。经治疗已出院,先期我已为对方垫付所有的医药费。我想知道在这个事情中,我们家长要负主要责任吗?还是学校?医药费必须要我们家长全部承担吗?像这种情况还需要承担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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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日照]
  • 任远律师
  • 电话:15863391001
  • 93758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12日 09时08分
你好,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学校在看护管理上存在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没有误工费,因此无需承担。
我的补充: 2011-11-12 09:09
建议跟对方协商解决,一般小孩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不包括误工费。
追问:

任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学生在校不就是学校老师代为监护人吗?

回答:

你好,学校只是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并不等同与监护人。只有学校未尽必要监护义务导致小孩遭受人身损害,才会承担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认真细致。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2 08:28
家长负责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的,承担适当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12 08:31
由家长全部承担
回复时间: 2011-11-12 08:38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致同学损害,应当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同时,学校等教育机构没有尽到保护义务的,应承担补充责任。
    因此家长应当负责赔偿,同时积极和学校进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11-11-12 10:38
由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证明其没有过错才不承担责任。详情可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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