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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与土地使用权

四川-遂宁 11-13 11:44  悬赏 5  发布者:PAa5692 回答:(1)
2001年父母在老家买了一处地,房屋面积有700多个地方,土地面积1000个平方,当时卖家为一破产国有企业,破产小组在出售此处地方时没有找到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就在当地县法院开具了一个证明证明房子卖给了我们,因为当时没钱办过户这些手续,请问对这处地方我们使用权限有没有什么问题,现在办理能行不?要什么手续,大概要用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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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6 09:10
建议您具体到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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