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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

广东-广州 05-10 15:21  悬赏 0  发布者:悲伤的芒果 给我留言  回答:(5)
伤者被头部被砍伤2道伤口,一刀从耳朵到脸部,10厘米左右,耳朵破口。发际线内一刀6厘米左右。法医暂定结果为轻伤二级。是不是定轻了
问题补充:
伤者现在还没出院,对方要求我们提出赔偿条件,说是5天内部调解好 法院就会判刑了。是这样的吗?
医生说不确定要住多长时间,要看伤口恢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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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0 15:43
轻伤的话,涉嫌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6-05-10 15:27
一般以公安法医鉴定为准,轻伤已经够得上刑事犯罪了。
回复时间: 2016-05-10 15:30
属于轻伤。
回复时间: 2016-05-10 15:32
你好,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6-05-10 15:51
属于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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