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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在灵宝看守所被打成脑出血 讨说法五年无果 上访路上再被抓回

河南-三门峡 11-14 14:36  悬赏 5  发布者:1公道131……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主题由 每个角落 于 2011-11-9 10:53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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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大中小发表于 2011-11-9 10:43 只看该作者

六旬翁在灵宝看守所被打成脑出血 讨说法五年无果 上访路上再被抓回
六旬翁在灵宝看守所被打成脑出血
讨说法五年无果上访路上再被抓回

5年前,年逾旬的高文全老人无故被关押在灵宝市看守所,而在民警眼皮底下高被同室关押人员打成脑出血,当时躺倒在地、鼻子出血、大便失禁、言语失声、嘴歪眼斜、生命垂危,急送医院重症室抢救5天,后虽勉强保全性命,但高文全从此成了个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终身残疾。
事后,失职民警及灵宝看守所、灵宝市公安局领导为推卸责任,官官相护大作伪证,弄虚作假搞假鉴定,施暴者也没得到处理,至今逍遥法外。由于高向上级反映情况惹怒警方,于今年6月21日,他在三门峡市公安局门前再次被尾追而来的灵宝市公安局警察抓回关押。至今杳无音信。

2006年3月,高文全无故被灵宝市黄河路派出所从家里带走,说是他涉嫌介绍卖淫,但高文全想不通:自己从来没有过介绍卖淫的事情,后经检察院审核案子不实,将此案退回办案单位,高文全就此被关押在灵宝看守所16室。
6月初的一天晚上,同室在押人贺金龙看高文全是个老头儿,毫无缘由即对他拳打脚踢一顿,高文全当时报告值班民警,指导员李如森和马干事来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两句了事(按看守所规定,打人者应该立即调外室或戴刑具)。第二天又有人想对高文全动粗,他按了室内安装的警报器,所里来人也未作处理,他又两次给负责16室的斐干事反映,裴也是不管不问。如此助长了其他在押人员欺负老高的欲念:打了也白打。6月17日,同室在押人周润华突然要求老高当众人面把短裤脱掉,以侮辱其人格为能事,老高不同意,身强力壮的周润华窜上去就对老高猛抽两个耳光,老高当即昏倒在地。
躺在地上的老高满脸是血,大便失禁,不会说话。看守所人员将其送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是脑出血(有病历为证)。在医院,看守所指导员李如森怕承担责任,对医生说高文全是所里服刑人员,当时老高只是关押,并没判刑何来“服刑”?而对老高在看守所被暴力打倒之事只字未提,隐瞒了这一重要情节,医生也没有检查其外伤。李还编造老高是高血压引发脑出血的谎言,医生在他的误导、授意下草草写了病历便叫来家属签字。
随后,李如林伙同干警裴朋周一起作伪证:说老高在看守所多次买高血压药吃,还说在老高被关押时的健康笔录说明他以前患过高血压。其实老高从未有过高血压病史,平时在看守所买药都是需本人签名或按手印的,健康笔录也是应有本人签名的,但这两样“证据”灵宝公安干警均拿不出来,纯属无稽之谈。为说明老高有“病”,事后他们还将看守所16号室改为病号室,而打人的贺金龙、周润华两人无病怎么也关在16室?
对如此一个重大伤害案件,灵宝市公安局官官相护,在老高出院向上级反映情况时,为高文全作了个“轻微伤”的法医鉴定,老高不认可,2008年7月,公安局办案干警索某在领导指示下又找到三门峡法医鉴定人员,仍然给老高一个“轻微伤”的结果。
被伤害后,重病在身的高文全由儿女搀扶着不断向灵宝市公安局、三门峡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几年过去始终没有结果。
2011年3月,高文全在三门峡市信访局报立伤害案后,三门峡转到灵宝市信访局,信访局过问灵宝市公安局高文全伤害案处理结果,该局采取欺上瞒下手段,让局控诉科老亢仿高文全笔迹及手印,慌报市信访局已处理。当老高再次来到三门峡市信访局时,工作人员说灵宝公安局已处理且有本人的签名和手印。老高再回到灵宝公安局质问却无人回应,当事人能躲则躲,至今局里也拿不出高认可问题已处理的原始字据。控诉科老亢还私下威吓高的家属说:“别再告了,告的狠了,顶多看守所干警调换下地方罢了。你不管告到哪里最终也不还是我处理?”
现任灵宝市公安局局长卫铁峡明哲保身,对高文全的重大伤害案采取“躲”和“赖”办法,不管不问不理,明明不处理此案,却拒不出示处理意见告知单。导致高文全2011年4月两次到北京中央信访局上访,中央将案件转至河南省,省里又把案件转到三门峡。5年过去了,其重大伤害案竟毫无进展。
高文全今年已65岁,5年前在灵宝守所被打成脑出血后,生
活不能自理,吃饭穿戴、解手需专人护理,终身残疾已成事实(本人有残疾证三级伤残),使本来经济拮据的高文全一家苦不堪言,老高更产生了死的念头,多次偷偷写好遗书,欲饮毒、坠楼自尽,被家人发现制止。在家人的苦劝下,老高想自已虽饱受痛苦的折磨,可还是相信在如今构建和谐社会,中央关注民生的大环境下,人间一定会有公道存在的,希望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然而,今年6月21日,灵宝市公安局重新以5年多前已被处理过的涉嫌介绍卖淫一事为由,将高文全再次刑事拘留,羁押在灵宝市看守所。近半年也未作处理。
有关律师认为,对高文全的再次羁押是明显的报复性执法。老高已年近七旬,且身体严重残疾,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宜关押的,灵宝市公安局却因为他上访告公安局和看守所把他二次关押,且长达近半年不作处理,明显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章收押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如今,高文全老人又第二次被关押进灵宝看守所,半年来一直没有老人的消息,家人十分担心,也很无奈。灵宝市公安局这种草菅人命、不负责任的做法实在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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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4 15:46
建议你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1-14 16:36
这样的情况比较复杂,请拿着材料找本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1-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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