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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浙江 11-15 10:23  悬赏 0  发布者:kingxu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
   我妹妹与一男认识两月后后结婚,刚结婚(领结婚证)四个月,人流过一次,后又怀孕,因没有感情基础生活在一起经常吵架,目前怀孕已有两个月。
   结婚之前男方给了几万块礼金和结婚首饰,因经常吵架,妹妹现搬到我妈这边住已有两月,男方给过五百块后生活费用再没给我妹,现我妹打算离婚,请问:
   1、男方执意要回礼金和首饰以及他们生活在一起所花费的费用,女方该怎么办?
   2、女方是不打算要这个孩子的,如果男方不同意打掉孩子,那女方能不能打掉?会不会影响礼金的收回?
   3、男方不再出任何钱,那我妹妹怀孕、营养补充、医院检查这些费用都要自己出,那么离婚时这些钱能不能从男方那要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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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5 10:26
1、不需返还;2、不影响3、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追问:

你好,如果男方执意不离婚,那是不是只有到法院起诉?,如果女方把孩子打掉,男方或许会说辨他们没同居,因为他们结婚只有几个月,会不会影响礼金的部分返还?

回答:

协商不成,诉讼要求离婚

追问:

你好,听人说婚前给的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要归还一部分给男方?

回答:

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1-11-15 10:29
1、礼金无权全部要回
2、女方有权决定是否需要
3、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
追问:

你好,那是不是说,有一部分礼金还是要给男方的?为什么呢?

回答:

礼金归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已经开支作为家用,可以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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