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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合同乙方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署

上海 05-12 12:55  悬赏 0  发布者:lucyma…… 给我留言  回答:(3)
近期上海国弘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上海国弘汇金融和大骏理财公司发生挤兑风波,资金链出现问题。且暂停了本金和利息的兑付。但5.9日国弘集团出台后延期兑付细则合同到期日在2016.04.12-2016.10.31的合同(本金是在六个月后分三批拿回,延期利息按照6%计算),之后到期的合同就按照原合通时间正常兑付。且国弘集团通过公告明确兜底两家公司所有债务,且为了节省开支将国弘汇并入大骏。因此在出台的针对延期支付的补充协议中乙方为大骏,丙方仍为国弘集团。那么我想问因为两家公司的合并,在未到期的合同因为之前我们和国弘汇签订的,现在它并入大骏,未到期的原合同是否还有效?还是否应和大骏重新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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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2 13:03
最好能重新签署。
回复时间: 2016-05-12 13:30
还是先报警吧
回复时间: 2016-05-12 15:08
合同有效。
若大骏认可,可要求重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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