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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确认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能否申请法院协助执行

江苏-南通 05-12 15:48  悬赏 30  发布者:zhangj…… 给我留言  回答:(1)
原告(张乙)、被告已2011年6月13日在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协议离婚。
离婚时原、被告有如下财产:xx苑xx幢303室及车库(房产证上名字为张甲、张乙、张丙),xx苑xx幢404室及车库(房产证名字为张甲、张乙、张丙),小海租住的羊绒衫店。(注:张乙,张丙是亲兄弟,张甲是张乙、张丙的父亲)
2011年7月11日,原、被告在南通市xx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调解下,就有关财产分配自愿达成协议:1、原、被告的女儿的抚养以法院调解为准。2、被告自动放弃2幢楼房产权的分割权;3、原告放弃xx街道租住的羊绒衫店的经营以及经济权分割;4、原告另补贴被告3万元补偿费,此3万元作为小孩的抚养费,直至扣完为此;本协议双方确认并无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2016年3月28日,该人民调解协议经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去开发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手续时,联系被告协助办理,被告不配合,导致原告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手续。
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申请法院协助执行,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处理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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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7 11:38
法院判决有效,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追问:

但是法院说,没有可执行的内容,不能申请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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