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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因工事巡查被人故意伤害司法鉴定为“不低于轻伤”

 11-10 14:37  悬赏 10  发布者:wliang……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3)
因工事巡查被人故意伤害司法鉴定为“不低于轻伤”
犯罪人不同意赔偿和解,现公安以故意伤害一案立案。
具体伤势为:
  1.左侧眼眶内壁骨折
  2.左侧眼眶内积气
  3.左侧晶状体厚度较右侧小
  4.左侧眼脸、面颊部软组织肿胀、积气

请问犯罪嫌疑人能判处多长时间?我是否能够得到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路费和相应的精神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10日 15时42分
1、不低于轻伤一般就按照轻伤标准来处理,应该涉嫌故意伤害罪;2、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可以得到相关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0 21:02
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得到相关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1-11 07:17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应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评论者:陈永福律师
时间:2009-11-11 16:12
1、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协商解决民事赔偿,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3、民事赔偿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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