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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班级教室拿了地上的东西

上海-徐汇区 11-16 13:56  悬赏 0  发布者:FC1985…… 给我留言  回答:(4)
周四当时在学校上自修,出去打电话,然后回来发现讲台地上有个i touch ,坐回座位后,看到有人进进出出也没管那个东西,大约过了一会后我把拿起来放到自己包里(当时班级有人,但我没有讯问,就离开了,有点贪小便宜),大概4天后我出差回来,准备去学校归还(这个动作还没进行,但有人可以证明我有这方面想法并准备实时),但警察先找到了我,并做笔录说我是行窃,笔录之后我签了字(因为在警局也比较担心,从没进过警局,比较怕,但在笔录是我自己从来就没有说过我是行窃,我就是一时贪小便宜,拿了那个东西),而且有我捡取东西摄像头视频。因为,不太懂这块,什么涉及金额啊什么的都不太明白,想咨询一下,现在心里压力好大,因为贪小便宜而变成行窃,这个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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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6 13:58
你好,涉嫌盗窃,您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就已经构成犯罪,事后的归还行为只是悔过行为,可以在量刑的时候适当考虑。
回复时间: 2011-11-16 15:05
已经一对一答复。
回复时间: 2011-11-16 15:58
你的行为已涉嫌盗窃,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就已经构成犯罪。事后准备归还的行为算是自首,可以在量刑的时候适当考虑。
回复时间: 2011-11-16 16:25
涉嫌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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