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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提出解约,有补偿吗

上海 11-11 14:38  悬赏 0  发布者:wudaic……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08年11月12号与现单位签的合同,因单位现效益不好,年底既将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开始裁员。明天我合同正好到期,公司要跟我谈不再续约合同的事宜。
请问公司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我是不是可以拒绝公司单方面的要求,继续工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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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1 15:12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09-11-11 17:17
合同到期就是终止了,没有一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
公司提出不再续约,应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我是不是可以拒绝公司单方面的要求,继续工作?”不能。
回复时间: 2009-11-11 17:21
合同履行完毕
回复时间: 2009-11-11 20:13
不再续签,补你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9-11-11 22:13
公司可以不与你续签,但应当支付你1个月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1-11 22:50
如果合同已经到期,用人单位又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你,就不需要支付了。
回复时间: 2009-11-12 14:52
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没有补偿,不能继续工作。
回复时间: 2009-11-13 11:15
合同到期,公司有权决定不续签,但需支付你一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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