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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期

山东-东营 11-17 22:08  悬赏 0  发布者:rsf4705 回答:(1)
我和對象都是88年的,今年登记,我向公司申请晚婚假期17天,可老公不是晚婚,能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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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7 22:20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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