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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

河南-新乡 11-18 10:40  悬赏 15  发布者:OBY3653 回答:(8)
刚结婚一个月,举行仪式但没登记,没同居,女方因由外遇提出离婚,给男方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怎么补偿,如彩礼,就是结婚是给女方的钱,还有举行仪式的消费怎么说,男方还能接受女方假如不离婚的话,但女方执意离婚,请求专家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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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18 16:0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1-11-18 10:41
没登记,就是不是属于夫妻关系,你可以要回你的彩礼。
回复时间: 2011-11-18 10:42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1-11-18 10:48
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回复时间: 2011-11-18 10:49
不属于离婚,但可以处理财产纠纷.
回复时间: 2011-11-18 10:52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法院不受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1-11-18 11:55
彩礼应当返还,没登记没同居,不属法定夫妻,因“外遇”也很难补偿,举行仪式消费属礼仪,国家不主张浪费,主张新事新办,不易支持赔偿,是自己愿意的礼仪。女有“外遇”,执意不过,婚姻自由,德性不存,要之无益,实属无意。
回复时间: 2011-11-18 12:40
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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