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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导致不连续,到期是否不能因此予以解付?

宁夏-银川 11-18 13:39  悬赏 20  发布者:纳XJ_1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公司于2011年9月末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行是农行吉首市支行,金额35万元,到期日为10月15日。因前7家被背书人没有填写名称,只盖印鉴章,财务人员在填写名称时错位,导致背书不连续。10月初,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时,被办事人员告知填写错误,要所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此票的连续性。 经过与所有相关单位联系,于10月31日,再次将汇票及7家证明原件和我公司延期证明交到开户行,并由开户行于当日寄往出票行。11月14日,我单位被开户行告知,此承兑汇票及全部证明被退回。
    现请问下,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填写错误,有证明,银行是否有理由拒绝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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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0 09:12
如果不符合银行承兑的规定,银行有权退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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