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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因公殉职

陕西-渭南 11-18 19:13  悬赏 0  发布者:张北落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内10月27日殉职,只能有40个月工资吗?40个月工资是参照原来的军人优待条例?最新军人优待条例2011年8月1日实施,未见民政部门新文件,是否是空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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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8 20:2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该参照《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享受上述待遇。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是国税部门的,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啊。民政部门的文件只有07年的文件,上面只有40个月的工资。问社保部门,也是说只有40月工资,怎么办?

回答: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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