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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订好日期结婚了,男男方就在要结婚的前一个星期消失了

安徽-芜湖 05-19 08:1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女双方都订好日期结婚了,男男方就在要结婚的前一个星期消失了,过了结婚日期一个星期,又回来了,要求退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首饰,女方需要归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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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9 08: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追问:

要是女方不归还呢

追问:

男方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么

回复时间: 2016-05-19 08:23
应当退回。
回复时间: 2016-05-19 10:03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6-05-19 11:19
需要归还。但不结婚是男方的原因造成的,可以部分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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