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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未转正怀孕为由延期转正半年,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11-19 18:30  悬赏 20  发布者:pUP6475 回答:(1)
我于2010年11月进入一家国企,实习期为两年,现在怀孕了,询问公司产假相关问题,给我答复如下:生孩子按国家法定假可以正常休息一切生育假期,但是因为你还未转正,所以在生孩子后再上班,转正期可能会延长半年(因为在休假期间不参加公司的考核)。请问这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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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9 18:34
1、单位的实习期也是试用期,规定2年属于违法。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产假与实习期、试用期无关。
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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