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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黑龙江-佳木斯 05-21 10:45  悬赏 0  发布者:姜文艳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父亲过世了,我父亲的门市房和财产已经更名到继母的名下了。继母说是我父亲生前赠与她的。门市房已经到产权部门办理了过户。请问律师,我们儿女有继承我父亲门市房财产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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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5-21 10:47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你们是可以主张继承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5-21 11:04
是可以主张继承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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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5-21 12:34
已经在你继母名下,不再是你父亲的遗产
回复时间: 2016-05-21 10:55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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