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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院第一次能判离婚吗?

陕西 11-21 01:07  悬赏 25  发布者:zhongt……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们俩今年5月经亲戚介绍认识,在双方父母催促20天就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发生夫妻关系,未举办结婚仪式。因为婚前了解不够,一直没有感情,性格不和,没有共同语言,她和她家人的为人处事更是极为差劲,人品有问题。因为几件事情存在很大的分歧,所以从5月底到8月中旬一直存在矛盾,8月17日以后双方直接就不联系了。在联系的期间父母催促对方举行结婚仪式,对方一直以各种原因拒绝,起诉前三天我给她打电话,她的意思是自己不说离婚,让我提出来离婚。法院起10月18日我向诉了,11月4日法院第一次开庭,是一位法官审理,她承认了我们认识时间和方式和并未共同生活。但是不同意离婚,而且如果协议离婚的话提出10W的青春损失费。我没有答应她提出的条件。现在过了半个多月了,请问法院接下来的程序是什么?第一次能判离婚吗?我婚前给予她的彩礼能返还吗?我如果不要彩礼法院能判离婚吗?我还需要提供什么有利的证据吗?十万火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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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1 10:25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已登记并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能退彩礼。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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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1 13:03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1-11-21 07:52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准予离婚,彩礼钱不返还
回复时间: 2011-11-21 09:0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一并作出判决。
      3,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4,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青春损失费属无理要求,法院不会支持,你无须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1-21 10:47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除特殊情况外,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才会考虑判决离婚。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你给予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1-11-21 11:06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解决,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可以判离
回复时间: 2011-11-21 11:21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若确实是因夫妻感情问题未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1-11-21 12:11
你的这种情况,没有实质的婚姻事实是可以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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