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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么?

河南-濮阳 11-21 09:08  悬赏 0  发布者:zhilei……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1年5月26日,我开车(东风奥丁)跟一出租车(雪铁龙)在濮阳市开州路上相撞,不算厉害,两车都是撞到车头部位,交警划分责任为主次,出租车为主,我为次,因我车的前盖打不开,无法评估损失金额,所以交警临时开了一个快速处理单(快速处理单就是处理2000元以内事故单),处理单上写“互撞自赔,低于两千元交强险,两车各修各的”。当时交警说,如果修车超过2000元,再去找交警换事故处理单,太平洋保险公司人员当时也在场,他让我去现代4S店修车,到4S店,修车人员评估价格为4千1百元,另200元氟利昂,氟利昂保险公司不陪,太平洋保险公司人员让我去换单子,说多出来这部分钱他们承担30%,出租车承担剩余的70%,于是我和出租车那一方的人去换单子,我们事故双方在交警那里也口头协商了赔偿事项,2000元交强险自己负自己的,我多出来的这一部分对方承担70%,我自己承担30%,对方的损失他们自己承担(出租车修车也花了将近4000元),单子上划分了责任,但是没有说具体赔偿,交警说我们口头协商号了,不用写,当时我问保险公司人员,他们也说可以。当我把手续都办完去保险公司办理的时候,太平洋保险公司前台人员告诉我,他们只承担多出来这部分的30%,交强险让对方赔,我把事情给他们说了之后,他们找到了给我处理事故的人员,然后他们同意把交强险赔付给我,但不肯赔多出来的30%(600多元)了,我一气之下拿着手续离开了他们公司,因单位里的事情比较忙,时间比较少,所以一直没有去处理,8、9月份太平洋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这个事故时间不短了,让我去处理,我去了之后,他们还是不肯按原来承诺的赔付,事情又不了了之,没多久,他们再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办理,我在电话里问他们是不是2000元交强险和多出来的30%(600多元)不可能共存,只能选一个,他们说是,要么赔2000元交强险、要么赔多出来的30%(600多元)。事后他们多次打电话,意思就是要赔就赔2000,不赔就算了。事故马上快6个月了,我一分钱都没拿到。
从始至终,我就见过保险公司人员3次,一是事故现场,他们去现场拍照。二是在4S店,他们评估修车费用。3是我去办理赔偿的时候。拍了照,评估了价钱,就不见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任何人员,所有手续都是我自己办理的。
前不久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问事故处理了没?为什么没有处理?我说他们当时承诺的赔偿金额与实际不一致,然后保险公司就是说他们了解一下,就挂断了电话。
我想问一下,我这样可以起诉太平洋保险公司么?胜率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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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1 09:28
是否有商业险?
没有,胜诉不大。
追问:

我的车是全险

回答: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1-21 10:30
你的损失应该由对方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2000元,由对方承担其余损失的70%
追问:

当时交警处理的是交强险自己承担自己的,对方承担我这个车其余损失的70%,对方的车自己承担,就是说,我自己承担交强险和其余损失的30%,交警和保险公司的不一致,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1-11-21 10:48
可以胜诉。
回复时间: 2011-11-21 10:51
可以胜诉。
回复时间: 2011-11-21 13:22
[你的损失应该由对方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2000元,由对方承担其余损失的70%
建议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1-2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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