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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问题

广东 10-24 13:47  悬赏 20  发布者:xixixi……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方到法院诉讼离婚,要求拿回他的婚前存款,现在请教三个问题:

1、他的婚前存款是结婚登记前存的,但是在结婚登记后他自愿转存到我的银行帐户上买卖股票,然后亏了一部分,现在他向法院出示他的存折当证据,上面有显示他婚前确实有笔钱存在该存折,请问现在他婚后转存到我帐户上剩下的存款还属于他的个人婚前财产吗?

2、在提出离婚诉讼这段期间,他存折里多出了一笔款项,有可能是从他自己的股票户口转进去的,然后当天又取出来,请问这笔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存后当天又取出来算不算财产转移?我怎么才能知道他这笔款项的来龙去脉?

3、他要求向我索回聘金,在法律上这样合法吗?
问题补充:
第2个问题这笔款不知道从哪来的怎么办,如果是婚前就存在这个帐户那么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24 14:07
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存续期间的属于共同的,要聘金没道理。
回复时间: 2008-10-24 14:43
1、婚前财产。2、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8-10-27 16:14
您好,男方的要求比较不合理,不过一切还需看到对方的诉讼材料才好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您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5915859166,qq:435091713,广州熊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29 15:09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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